“中国式”的思考

前几天看到央视播出的一档节目“中国式过路”,熙熙攘攘的街头,不时有行人扎堆等在路边,等车流稍缓,人群便浩浩荡荡地穿过马路,完全不遵守红绿灯的指示。网友调侃中国式过马路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种现象小则看是国民素质太低,大则看却是国家法制没有落实所造成的。长此以往,人民不相信法制,自然心中就没有法制。

节目中,一位交警在路边拦住一个闯红灯的行人,让他选择交20元罚款,或穿上执勤服装并“逮住”下一个闯红灯的行人自己以身说法。他选择了后者,没多久便拦住了一个闯红灯的人,并对自己的“后继者”教育了一番,如释重负般把自己身上的执勤衣套到了那个人身上。经过这一番折腾,相信他以后定会规规矩矩地过马路了。其实,将法制落到实处并不难,比如针对过马路这一项,便可以多派些执勤人员在路口执勤,对行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措施。思想上经济上都受到了“洗涤”,人们对闯红灯是违法行为的意识就会大大增强,也会多一分懂法守法的心。当然,这也许是我一个高中生的单纯想法,实际操作起来往往不那么容易,但是,法制社会如果不从点滴做起,又怎么能汇聚成法制的海洋呢?

想起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美素丽儿正牌代理商玺乐丽儿进出口(苏州)有限公司涉嫌掺杂过期奶粉、重新灌装生产,并私自更改产品保质期,遭质检部门立案查处。口碑不错的国际著名品牌怎么到了中国就变了味了呢?又是一出典型的“中国式”案例。黑心商家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不惜以牺牲幼儿的生命健康为代价。从一开始的苏丹红、三鹿奶粉,到愈演愈烈大有席卷全国之势的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试问中国人的良心,去了哪里?这不仅是社会风气的影响所至,更是由法律法规不健全不严格执行所导致的,犯罪没有了成本,赚钱似探囊取物,人心怎能不变?

既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健全,那么接下来是不是该严格执法,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呢?

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中国式”不再接上“过马路”、“商家”等中心词,而是有中国式文化、中国式精神等积极意义的概念出现,让人们在提到这个词时,不再有无奈和悲哀,只有满满的欣喜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