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院 解释
○ 堅也。見說文。【桂注】院、堅、聲相近。通作完。本書完下云。古文以爲寬字。完旣爲寬。則院爲堅完之本字矣。
○ 垣也。見廣雅‧釋宮。
○ 宮掖也。大業雜記:元年築西苑。其內造十六院。
○ 園林也。〔柳貫詩〕:看花竹西院。
○ 官廨也。唐書百官志:御史臺屬有三院。一曰臺院。御史隸焉。二曰殿院。中御史隸焉。三曰察院。監察御史隸焉。〔按宋明道元年復置諫院。爲諫官所居。淸時有都察院、大理院、理藩院、翰林院。近世復有國務院。參議院等官廨。〕
○ 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 浮屠所居曰院。傳燈錄: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 道流所居曰院。〔白居易詩〕:看院止畱雙白鶴。
○ 娼妓所居曰院。敎坊記: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內人。〔按俗稱妓院。本此。〕
○ 濮院。鎭名。淸一統志:濮院鎭在秀水縣西南三十六里。〔舊爲濮氏所居。故名。紬出濮院者佳。按濮院鎭今隸浙江嘉興縣。〕
院 第 2616 页 第 10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