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 以手持人臂也。一曰。臂下也。見說文【段注】各本臂下有投地二字。今依左傳音義删正左傳衞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赴、當是仆之誤。正義曰。掖。持臂也。謂執持其臂。投之城外也。釋文曰。說文云。以手持人臂曰掖。陸孔所據。皆無投地字。儒行。縫掖之衣。高后本紀。見物如蒼犬據其掖。俗亦作腋。
○ 扶持也。詩衡門序:僖公愿而無立志。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
○ 宮殿之旁舍垣及門也。漢書‧百官公卿表:武帝更名永巷爲掖庭。
○ 縣名。漢置。屬東萊郡。當今山東掖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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