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
央 解释
○ 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大人也。央旁同意。一曰久也。見說文‧冂部。【注】凡大皆象人之正立也。故央字从大。取其中正也。㫄象四出。故曰與㫄同意。
○ 半也。漢書‧外戚傳:惜蕃華之未央。
○ 已。也楚辭‧雲中君:爛昭昭兮未央。
○ 盡也。離騷:時亦猶其未央。
○ 遠也。素問四氣調神大論: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 旦也。詩庭燎:夜未央。【箋】夜未央。猶言夜未渠央也。【疏】正義曰。未央者。前限未到之辭。
○ 央央。廣貌。文選‧司馬相如賦:覽曲臺之央央。
○ 央亡。獪也。方言:央亡嚜杘姡獪也。江湘之間。或謂之無賴。或謂之㺒。凡小兒多詐而獪謂之央亡。或謂之嚜杘。或謂之姡。姡、娗也。或謂猾。皆通語。
○ 中央。複姓。中央氏。古帝號。其後以爲姓。見姓解。
○ 通詇。通雅釋詁:以言託人謂之詇。一作咉。今俗作央。
解释○ 央央。鮮明貌。詩六月:白旆央央。又聲和也。詩載見:和鈴央央。釋文:央於良反。徐音英。〔按玉篇。鉠、於卿切。鍈、於良切。均訓鈴聲。廣韻。鉠、十二庚。於驚切。十陽。於良切。並訓鈴聲。無鍈字。類篇。鍈、於驚切。鈴聲。鉠、於良切。鈴聲謂之鉠。又、於郞切。鉠鉠、鈴聲。又、於驚切。集韻十二庚。鍈鉠、於驚切。鈴聲。或省。正字通大部央下云。又借爲鈴聲。俗作鉠。金部鉠下云。舊註音央。鉠鉠。鈴聲。按毛詩本作央。鍈下云。鉠鍈並俗。鉠改从英。非。文選東京賦。和鈴鉠鉠。註。小聲。善曰。毛詩曰、和鈴鉠鉠。据此。毛詩之央。卽今之鉠字。正字通之說是也。集韻合鉠、鍈、而而不言本作央。舊字典以鍈爲本字。玉篇、類篇、分鍈、鉠、爲二。均失之矣。〕
○ 通英。詩出車:旂旐央央。傳:鮮明也。釋文:央、本亦作英。同於京反。又於良反。〔按集韻平聲十二庚引此詩云。或作㡕。正字通云。小雅出車章。與方彭爲韻。六月章。與陽行爲韻。音義並同。正韻、韻會、分爲二。集韻、或作㡕。並非。阮元曰。字作央。讀從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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