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分 解释
均也。左僖元年傳:救患分災。
解释趙地名。見集韻。
解释○ 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見說文‧八部。
○ 隔也。施也。賦也。見玉篇。
○ 離也。莊子‧漁父:遠哉其分乎道也。
○ 裂也。素問五常政大論:分潰癰腫。
○ 猶散也。列子‧黃帝:用志不分。
○ 猶解也。後漢寇恂傳:今日朕分之。
○ 猶徧也。左哀元年傳: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 半也。公羊莊二年傳:喪師分焉。
○ 與也。左昭十四年傳:分貧振窮。
○ 異也。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 明也。呂覽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毛也。一曰疵也。淮南‧主術:則寸分可得而察也。
○ 民有異心曰分。論語‧季氏:邦分崩離析。
○ 數名。度法。寸十之一。衡法。錢十之一。田法。畝十之一。圜法。角十之一。曆法。度六十之一。時六十之一。凡數單位十之一皆謂之分。又民國三年三月公布權度條例。營造尺庫平制。長度、十釐爲一分。百分爲一尺。重量、十釐爲一分。百分爲一兩。萬國權度通制。長度、十新釐爲一新分。百新分爲一新尺。重量、十新釐爲一新分。千新分爲一新斤。
○ 春分。秋分。竝節氣名。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至於仲春之月。陽在正東。陰在正西。謂之春分。至於仲秋之月。陽在正西。陰在正東。謂之秋分。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
○ 微分。積分。算術名。二變數値之差無限小者、曰微分。變數變化時。於其各變化値之微分。乘應於此變化値之函數値。其和爲積分。
○ 通紛。淮南‧繆稱:禍之生也分分。【注】猶紛紛。
解释律也。爾雅‧釋器:律謂之分。【注】律管可以分氣。
解释○ 制也。荀子‧榮辱:詩書禮樂之分乎。
○ 限也。意深也。又刈禾分齊也。見玉篇。
○ 當也。文選宋玉賦:含然諾其不分兮。
○ 決也。文選班固答賓戲:士有不易之分。
○ 猶等也。史記‧禮書:是儒墨之分。
○ 猶界也。淮南‧本經:各守其分。
○ 猶節也。〔文選盧諶詩〕:分隨昵加。
○ 猶志也。〔文選潘岳詩〕:投分寄石友。
○ 名分也。禮記‧禮運:禮達而分定。
○ 分位也。蜀志諸葛亮傳: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 因緣也。運命也。劇談錄:當有宿分。
○ 材器也。人物志:聰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膽則不行。
○ 數量也。如世云一分兩分之類。又學校課程以積分計其績。宋明大學行之。今通用。
○ 封疆爵土也。史記‧五帝紀:未有分職。
○ 已所當得也。〔文選盧諶詩〕:處雁乏善鳴之分。
○ 謂甘愜也。曹植上詩表:自分黃耉。永無執珪之望。
○ 珍寶之器。在昭十二年傳:四國皆有分。
○ 分子。細分物質至極限之微粒時。仍不失其本性者。名爲分子。此本理科學者假定之說。轉而爲一團體中各個人之稱。分野。左襄二十八年傳疏:天之
○ 分野。卯爲大火。辰爲壽星。大火房心爲宋分。壽星角亢爲鄭分。
○ 通糞。禮記‧王制:百畝之分。【注】分、或爲糞。
○ 分尼。德銅貨名。百分尼當一馬克。英名Pfenn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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