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雨文集(二)
散文集(三)《奥妙的大脑与文学创作》
翻开近期写过的短文,触笔到佛禅,文艺,娱乐,农业,军事,法律,政治,外交,人生,自然景色等诸多领域,尽管努力想把事物描述清楚,以便给读者做出一个清晰明了的交代,无奈苦于这些专业知识不足的所限,所以无论怎样尽心的勾勒,也没能达到这样的目的,除此之外,笔力欲表达而所不及也是致命的硬伤。
没有哪一个优秀作者不是勤于笔耕练出来的,所以写不出好作品与功夫不够有关。但是除此之外,我还认为,有的人比如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再怎么下功夫也可能写不出好文章来,这就是一个天份的问题。换句话说,写作是一种天才,天生的就是或就不是那块料。
其实何止写作是天赋决定的,人的许多才能都与天赋有关。比如绘画,音乐,计算,语言,书写,记忆等等都与天赋相关。
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精神。这些天分是由一定的物质基础所决定的。人们常说有些人的能力没有开发挖掘出来,所以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大才华。而开发挖掘什么?什么决定着一个人的天赋呢?是人的大脑决定着一个人的各种思维和行为,也就是大脑决定人的各种能力。由于一个人长一个什么样的大脑又主要决定于父母的遗传禀赋,父母为天,所以称之为天赋。
人的左右两个大脑半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左侧大脑对于非左利人来说,由于右手长期工作锻炼的原因,相对于右脑进化的更全面更完善,因此,左脑半球又称作优势半球。其优势体现在人的语言中枢在左脑。语言中枢分为运动性语言中枢和感觉性语言中枢。
人们都说劳动创造了语言,由于右手的劳动复杂而且精细,因此语言中枢在左脑,这也是劳动创造语言的一个重要根据。
运动性语言中枢主要是功能是语言的表达。也就是说,一个人语言能力出现的时间早晚,表达能力的强弱,都是由运动性语言中枢决定的,这个语言中枢长在了左脑的额叶额下回处。
当一个人语言表达不能被别人理解或者也不能理解别人的语言时,是语言的感觉中枢出了问题。这个语言感觉中枢也叫听性语言中枢,长在了人的左脑颞叶的颞上回处。
成为一个优秀的演讲家,语言中枢一定会发育的足够好。
在左脑的额中回后部有一个视性语言中枢,它的功能是书写和绘画。也就是说,一个书法家或者画家,他的左脑额中回后部的这个书写中枢一定很发达。实际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个学历很高的人,汉字写得并不好看的原因也就不难解释和理解了。
学生们考试的试卷,医生们开写处方,经理签订一份合同都要签名,为什么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而不能代签呢?因为我们不难发现每个人的笔体就像每个人的相貌,手相,走路姿势不同那样也都不一样。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各不相同的笔体现象,却是由非常复杂的生物基因所决定,恐怕许多人都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一现象吧。
人类与动物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字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功能,即使人类的近亲猿类和猩猩,都不具备文字和语言功能。它们之所以没有这些功能,就是因为它们的大脑中没有语言文字中枢。
我们人类自己每个个体的文字与语言能力及文字语言特征也各不相同,由此决定着人们的文学创作能力的差异。
一篇优美的文章由一个人的书写中枢所决定,想必文学家们的额中回后部结构也会定然发达。我之所以不能写出好的文学作品,差异大概也就在这个地方不及他们了。
人的左脑顶叶下部有一个叫做角回的非常重要的地方,具有计算功能,另一个视性语言中枢叫阅读中枢也在角回,人们之所以识字和辨别各种符号,就是由于这个结构决定的。角回损害后就不能阅读优美的散文了,我们称之为失读症,患了失读症,失去了阅读能力,也就很难想象出他会有多好的写作能力了。
人的计算功能主要由左脑的顶叶一个叫做角回的结构决定。
医学家对爱因斯坦的大脑很感兴趣。爱因斯坦死后,有人把他的大脑与99位去世的老年人大脑做了对比,发现主要有两个区别,一个是爱因斯坦的大脑顶下部角回区域比其他99人平均重量多出百分之二十。这使得人们试图用于解释爱因斯坦的数学天才找到了依据。另一个是爱因斯坦大脑皮层沟回中的脑沟很少且浅,脑回却很宽。各种各样高级神经功能中枢都在脑回,而脑沟对人们的思维有阻止作用,从而解释了他的聪明原因。
当然,爱因斯坦的大脑计算中枢比别人发达,是由于他的数学能力的应用才促使他的大脑发达起来,还是发达的大脑才使他具有了强大的数学能力,医学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论证。仅凭一个爱因斯坦的大脑研究,做出这样的结论有些证据也显不足,但至少发现了他与别人的不同。
写好一篇文章后我们都要给文章取个好听的名字,大脑的这个功能叫命名功能,命名中枢在大脑的颞叶颞下回。
人的认知功能决定你认识这是一支钢笔,能够称呼出钢笔的名称,能够称呼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这些就是命名中枢在起作用。而知道钢笔是用于写字搞创作的,却是由左脑顶叶的缘上回决定的。这个部位损害后就不会使用餐具吃饭,不会使用电脑打字或钢笔写字,写作也就难以完成了。
我们的视觉中枢在双侧大脑的枕叶,损伤后对侧半个视野缺失或不完整。
我们的听觉中枢在双侧大脑颞叶,双侧损伤后会影响我们的听觉。单侧受损没有明显影响。
我们想把闻到的气味描述出来,首先需要分辨出各种气味,而分别各种不同气味的功能在颞叶的底部嗅觉中枢。
当我们看过一篇精美的散文后都想把文章记忆在脑子里,备以日后写作时做参考或者选用其中的优秀词句。能够记忆下来我们过往的生活经历,为创作积累素材,都需要有强大的记忆力做支撑。你知道我们的记忆中枢在我们大脑的什么位置和结构上吗?记忆中枢在海马和扣带回。记忆功能差,什么也记不住,丢三落四,常常是中老年人抱怨自己不中用的现象,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无论怎样的原因,受影响的部位一定是这些部位。
说了许多左脑,那么右脑与左脑有怎样的区别呢?当我们书写文章时,字与字之间的距离如何摆布,这种空间定向能力就是由右脑的顶叶决定的。左侧顶叶角回损伤表现出失算失读手和左右辨认不能,而右侧角回损伤则表现为病觉缺失和自体认知不能。空间定向时间定向帮助大脑判断出时间及所在方位,老年痴呆的患者容易走失就是他的定向能力出了问题。
除去左脑特有的功能外,双侧大脑共有的功能如额叶中央前回运动中枢,顶叶中央后回感觉中枢,右脑都具备这些功能。主管着人体的运动与感觉功能。
冷暖自知,而冷暖的体验正是感觉神经系统的功能。我们的皮肤粘膜上都布满了非常纤细神经末梢,当我们感触到冷暖和物体的质地区别后会把温度觉与触觉上传到脊髓后角,进入脊髓后上升一至二个脊髓阶段后交叉到脊髓的对侧,并继续上行直到颅内的一个叫丘脑的结构。鸟类的丘脑就是最高的感觉中枢了。我们人类经过数以亿年的进化,丘脑感觉中枢功能逐渐被退化成次级中枢,顶叶的中央后回成了感觉最高中枢。而这条感觉神经的上传通路神经解剖学上称作脊髓丘脑束。
文学作品的创作离不开体验生活,文学创作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而生活体验离不开视听触闻眼耳鼻舌。有了丰富的生活体验经历,想要写出一篇合情入理的文章离不开大脑的综合梳理整合。不同感受,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爱好,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构思谋篇,必然会写出不同风格的文章。
人类右侧大脑半球是有待开发的,随着人类智慧需求,右脑定会在漫长的功能进化中得以充分利用。那时,我们会随着右脑的功能增强而创作和欣赏到更加精美的散文。遗憾的是这个过程定然会穿越悠悠漫长的时空隧道,经历数以万年记的时光,即使我们每位读者被山呼万岁,恐怕也难以赶上那趟末班车。祝愿读者阅读愉快。
散文集(四)《乌木引发的法律思考》
近日在凤凰网看到一则短文,文章说的是重庆一农民在自家的责任田中挖出了一块儿叫做乌木的东西。
说到乌木,不甚了解,只想到乌木家具很有名气。在百度上做了简单的搜索,得知此物是一种兼有木之古雅和石之神韵的宝物,是由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把红椿木,楠木,檀木等沉没在地下3000-8000年,经过缺氧高压无菌条件下的碳化才得以形成。果然,东西不大,却价值数百万。
乌木也有年限之分。也称阴沉木,乌木论吨计量,每吨数十万致数百万不等。精致的乌木就是沉浸在地下八千年以上的更长时间,所以更加名贵,可以说价值连城。许多的木品侵入地下都会腐朽,而乌木却时间越久远越是坚硬,这便是它的不平凡之处。
常言道,人不得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得宝物的农民一下成了富人,本想过上幸福日子,安安稳稳的生活,没有想到,钱是惹祸的根苗,祸起萧墙,从此老农的生活便缺少了安宁。
当地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对农民进行了法律诉讼,以国家财产进行追缴,虽说整个过程都以法律程序行事,但此事在当地仍引起了不小风波,一时间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法院的理由是,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给了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却依然是国家的,在国家的土地上挖出的宝藏,乌木理所当然应该归国家所有,当事者应该把宝物上缴国家。
持宝人辩护观点不同,认为既然土地承包给了当事人使用,那就有权使用土地里的每一颗沙粒,每一根草木,每一块儿石子,当然也包括使用土地里挖出的这一方乌木。
辩护人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人从河了捕捞一条10公斤重的鱼,由于鱼种名贵卖了25万元,被当地法院诉讼,法院追回了全额的鱼款。而另一个人捕捞的50公斤普通鱼虾卖了100元的收入,法院却没有问责,是何道理?即便是上交,也是上交这条鱼,不该上交罚款,上交了这条鱼,哪个部门管理这条鱼?如何管理?是否也是卖掉?还是被某些腐化分子吃掉?
辩护人举例说,江河湖泊属于国家,河水自然流淌,河里的小鱼儿随波逐流,顺手摸来几条小鱼儿拿回家养养,是不是也该上交?如果上交,那么,哪个部门收管这几条小鱼?是不是自己养了这几条属于公共资源的小鱼儿就是违法行为?如此说来,阳光空气以及水源都是公共资源,有没有侵占与破坏行为?如何惩处?而喝不到纯净水,呼吸不到新鲜空气,雾霾天气见不到明媚的阳光,是谁剥夺了大家公共权力?由谁负责?
既然是国家的资源,为什么有人随意在山上开采?回答说,手续合法的人可以开采。什么样的人可以办理合法手续?我要去办理一个乌木开采手续,合不合法?有没有办理的乌木开采手续的专业机构?如果没有这样的机构,我从承包地里挖出乌木算不算合法?他办开矿手续是因为有这样的专业机构,我没办乌木手续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机构,这种情况下我获得藏物判定不合法的依据是什么?与他获得矿产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许多没有手续的矿产就归己所有,我的乌木就归国家所有?
房地产商开发的房子90%的手续不全或者完全没有手续,此时的房产合不合法?这些不合法的房产怎么都是开发商自己的财富交易出去,却没见到法院追缴其上交国家?
既然是国家的财产,那也就是说人民的公共财产,既然是人民公共财产,那就人人有份儿,既然人人有份儿,那怎么我从来没有权利管理过我那份儿财产?
乍一看,好像都有道理,仔细想,却是乱象丛生,漏洞百出。之所以产生如此混乱的想法,缘于长期以来我们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法律制度不严格,有法不依,有令不止,司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现象非常严重并且引发公共资源流失异常严重而直接引发了这种社会乱像。
自然界任何事物都有规则,违背了自然规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日月星辰,春夏秋冬,白天黑夜,斗转星移。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运行。
人们的社会行为也必须要遵循这些规则生活行事,不然就会秩序混乱。
为了保障人们的社会行为符合规则,国家各级权力机构制定了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待规矩,规则,法律,法规必须严谨,严肃,任何人都不能践踏法律。这种乱象的出现,问题的出现就在于人们可以随意的违背无视践踏了这些法律法规,并且没有人追究制裁,所以必然会付出到这样思想与行为混乱的沉痛的代价。非法侵占公关财产的“那条鱼”有法律追缴,上缴后被腐化分子吃掉这条鱼也会有法律追究。人们担心的问题只要严格执法都会解决。
人们对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引发交通秩序混乱感受深,看得见摸得着,其实违反其它法律法规引发思想与行为混乱,付出的代价也是是完全相同的。
本文中提到的案例,就是由于社会没有尊重规则,漠视法律,导致形成了一系列的错误思维。
宪法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土地归国家所有,这是由我国最根本社会制度决定的,是宪法这部大法的法规,是不容置疑的最基本法律制度。由于长期的权利大于法律,矿产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得不到落实,官商勾结腐败现象,导致了人们对侵吞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的漠视,才有了文中描述的乱像。
本案中乌木虽然出现在当事人承包的土地里,国家农村政策为了确保农民土地使用权,承诺了五十年不变。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不代表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国家所有。三农政策与宪法比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它法律法规必须服从宪法这部大法。乌木,名鱼,以及其它资源,都必须归国家所有。
每个公民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虽然日常中没有参与国家资源的管理,但是,作为公民参与行使选举权利时,选出了代表自己权利的人民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会产生的各个行政部门平时代表着每个选民,行使着资源管理权利。本文中没有参与管理资源的说法,表明自己对选举权没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也没有高度重视。选举出的国家权利部门管理人员,没有认真代表人民赋予的权管理公共资源,反而玩忽职守或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职务犯罪等,所以失去了公民的信赖,才引发了这一连串的怀疑与质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以法治国的治国纲领,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会进一步健全,执法也会更加严格。国家和人民对此报有极大的期待和热情,使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走向以法治国的健康轨道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