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通知参考范文:关于启动xx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按照**市教委学生处和海淀区武装部工作安排,xx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院征兵工作,顺利完成征兵任务,现将相关情况及事宜安排如下:

一、征集条件

我市今冬征集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的征集年龄为xx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xx年满18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办法

从xx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男性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应征(http:// www.glbd.net /,下同),男性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报名应征,往届高校毕业生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女青年在网上报名应征,应征时间截止到11月5日。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优待政策

1.**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给予优待。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xx年(含本年份)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地高职和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xx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2.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国家和**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市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

3.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手续;对服役年满xx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优先,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受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4.公务员考录。根据全市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计划,协调有关区县局级单位,拿出一定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也可以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5.事业单位招聘。结合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

6.国有企业招聘。结合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拿出一定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标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