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会议时间: [×××年××月××日]

  与会人员:

  承包单位:[×××公司××项目经理部]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说明:应与会人员为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

  分包单位[×××公司]

  [姓名(职务)]

  [说明:应与会人员为监理交底会议前已确定的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监理单位:北京吉地四方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姓名(职务)];[姓名(职务)];......

  [说明:应与会人员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

  会议主持人: [姓名]

  [说明:主持人应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会议内容:

  ×××向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进行了施工监理交底和安全监理交底,阐述了在本工程中项目监理部如何贯彻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开展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主要有: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XX、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XX、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XX、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383-XX、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及配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北京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及技术规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约定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国家和地方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发布要求执行的政策、法令、法规。

  [说明:还可再列举一些本工程监理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令、法规。要重点阐述近期颁布执行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二、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都有相应的约定,三方均应执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41-XX规定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它们是: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2) 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3)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1)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2)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3)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三) 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