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顾问协议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的中景名苑(暂定名)项目委托乙方作项目策划顾问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策划顾问之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作项目策划顾问的物业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路的原金刚集团(东厂区)拆迁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3.67万平方米。

 

二、策划及顾问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 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石家庄在售所有项目及潜在供应项目,内容包括:区域划定、调查样本、产品分析、总体规划、楼型分析、户型分析、会所、物业管理、配套设计、销售价格及销售走势、销售现状分析、客群特点分析等);

2. 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研讨及建议;

3. 本项目市场定位报告(包含:项目自身分析、项目定位:项目市场形象定位,项目目标客群定位,价格定位、产品建议,项目最终定位等);

4. 项目配套设施建议报告;

5. 户型设计修改建议并随时提供石家庄其它项目户型设计图;

6. 项目装修标准建议;

7. 项目建筑风格及立面设计建议;

8. 项目园林规划设计建议;

9. 市场项目地上、地下车位租售状况及本项目地上、地下车位租售建议;

10. 物业发展建议;

11. 项目全盘营销策划报告;

12. 项目年度推广策略及排期;

13. 区域项目及其它区域重点项目月度市场动态报告(包含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动);

14. 销售价格建议及销售价格体系搭建;

15. 项目销售策略(包含项目销售入世时机的建议、开盘策略及开盘活动方案);

16. 广告策略;

17. 项目市场宣传包装建议报告(包括项目现场包装及售楼处包装);

18. 广告推广执行方案论证;

19. 开盘推广执行方案;

20. 项目物业管理及物业费用建议;

21. 每月初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自然月工作总结,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一自然月工作计划。

注:以上内容乙方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文本文件。

工作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三、项目策划及顾问期限

自双方签定合同并且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策划费之日起8个月。

 

四、双方职责

1、 甲方权责:

1)指派专人与乙方对接,负责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

2)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以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展开。

3)负责双方确定的工作方案的具体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需改变策略和工作内容,应事先经过双方论证确定。

4)提供乙方在现场的办公设施。

5)按时与乙方结算策划费并准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策划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6)承担甲方提出的各类外出考察、工作的费用。

2、乙方权责:

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如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每推迟一天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超过一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每周一向甲方传真周二例会会议内容,每周二下午两点,准时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参加项目专案组会议并提交上周工作成果。

3)成立本项目策划顾问工作组,并向甲方报送专案组成员名单及履历;根据各阶段策划顾问工作的需要,调配相应人员,新加入的人员需提前告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