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阅读,我也爱分享

我爱阅读。

阅读是一种享受,如同美食大餐与精致小点,不论是漫画或是杂志,《史记》或是《汉书》,小说或是诗歌,阅读都是一种享受。每天做完功课,挑一个喜欢的电视节目看,或是翻出一本喜欢的漫画来乐一回。就是极好的阅读享受。

分享则是幸福的共享,将自己的幸福果实拿出来展示和品味,窃窃私语是分享,短信传递是分享,大声喧叫是分享,论坛插嘴也是分享,写作文章更是一种分享。

只阅读而不分享,就是自私,就是贪心。只分享而不阅读,没有内容,那就是白水,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味道。

举个分享的例子,我在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美国法律趣闻的文章,其中有一条:“内布拉斯加州规定,酒吧业主不准卖啤酒——除非他们同时也卖汤。”我对此大惑不解。请教我的爸爸妈妈,分享我的疑惑。

我爸认为,美国的法律是对种种现象是否是否非法做出合理的评判,也就是“合情合理合习惯就合法”。我爸还对这条法律做出了猜测性解释:为什么规定,喝啤酒要卖汤呢?原来,对于喝啤酒的人来说,在酒家没有什么客人的时候喝酒,容易发酒疯,再说酒喝了就没了,如果酒家里的人只是一些喝闷酒的人,长此以往,酒家必然破产。

因此,这条法律表面上限制酒家,其实是从根本上保护酒家权益的规定。煮上一锅汤就不同了,这样必定会有许多人来这里吃东西,这样酒家才能生存下来。

另一方面,妈妈认为,对于酒家而言,如果酒家连煮上一锅汤的努力都不做,那还有什么资格享受卖啤酒获利的权利呢?至少,他的老板有信心卖出一锅汤。

听了爸爸哈哈哈解释,我觉得的确有点道理,这条法律是不是真的是这个含义,我猜未必,但是能去方方面面思考和分析,本身就是一种快乐的分享。看,我提出的这一个小小的古怪法律条文,就能引出如此多的讨论和猜想,而这就是分享,这就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知识和分析能力的综合与磨练。也是享受阅读。

我也爱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