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í ㄇㄧˊ
卷別 正文 ・亥集下
康熙部首 鹿部
康熙筆画 17画
统一码 U+9E8A
字头 麊
卷别 :正文・亥集下 部首:鹿部
武英殿刻本: 第3617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 第1509頁,第33字
標點整理本: 第1509頁,第34字
音《廣韻》:武移切;《集韻》:民𤰞切,𡘋音彌。《廣韻》:縣名。《前漢・地理志》:交趾郡麊泠縣都尉治。〔註〕音麋零。
音又,《集韻》:忙皮切,音糜。又,忙經切,音冥──義𡘋同。
〔麊〕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亥集下,康熙部首是鹿部。
〔麊〕字拼音是mí,上下结构,可拆字为米、鹿。
〔麊〕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mí] ⑴ 古同“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