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职责
1、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招集支委会和支部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上级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研究。
2.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并指导德育组经常分析研究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和师生的思想状况,发扬党的工作优势,调动师生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3.维护和支持校长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负责。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
4.参加校务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和校行政会议,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工会实行政治领导,领导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
6.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对校长提出干部人选及时进行参考审议。向校长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7.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组织党日活动和党课学习,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制定工作计划,写好总结,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
2、校长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的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2.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育目标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制订学校近、中、远景目标并组织措施。
3.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育工作,保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提出教改和教研意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4.领导和组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好班主任。充分发挥党、政、共青团作用,密切联系家庭、社会,利用各种渠道强化学生素质教育。
5.领导和管理好学校体艺卫劳工作,组织并落实好各项活动。
6.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合理使用各种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生福利。
7.负责安排好学校人事,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以骨干为中心的教职工队伍。
8.负责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秩序。
9.培养良好的校风、美化、绿化、优化、净化校园,为师生创造一个美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10.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在决定同广大教职工切生利益有关的问题时,应征求支部及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
11.副校长协助并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并对校长负责。
3、工会主席职责
1.协助党支部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发扬民主,增强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意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2.加强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教育,确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观念。
3.配合党支部、校行政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4.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关心离退休教职工,支持退协开展工作。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文体、教育教学活动。
5.召集,主持工会委员会议,认真落实各项决议
6.组织工会委员会同党支部、校行政做好教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7.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发展工作,作好计划及总结工作。
8.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部署工作。
4、教导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协助校长制订和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