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每一个村都有村干部,而村干部的工作就是带领好本村村民做好经济建设,发展富强等的工作。目前也较为推行对于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以下提供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真实准确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条成立考核机构。在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前,将成立专门机构,对考核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及有关计分办法。
  第九条召开村级考核大会。村级考核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镇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联系包村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公开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个人述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在总结工作、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
  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总票数×100;村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