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形象树立年”及大接访活动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广泛开展了“形象树立年”活动,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坚持将“形象树立年”活动与“双学一实践”活动、工作品牌建设、法治奥运宣传活动等当前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阶段性成果与长期性效果的高度统一。

一、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全市政法干部队伍“形象树立年”活动大会结束后,我局通过召开党总支会议、局务会议和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例会等形式,迅速传达、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干部队伍形象树立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个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组织全体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队伍;学习业务上级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xx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深刻地理解党章的意义,把握党章的精髓。在学习形式上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集中教育和理论学习为主。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模糊、思想懈怠落后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局部、轻全局,重效益、轻服务的现象;着力解决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的问题,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尽力避免涉法涉诉案件发生;坚持清廉从政、节俭为民,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讲操守、重品行,努力改进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和拖拖拉拉、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等不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队伍。

二、积极开展“走百村(社区)、访千家”活动

为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了解和监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职能作用,自4月下旬开始,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了“走百村(社区)、访千家”活动,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每名干部都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走访对象,形成了工作台帐。自5月上旬开始,每名干部都有计划地开展了走访活动,深入每名走访对象家中,详细询问、了解、掌握、征求群众对法律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诉求、意见和建议,用心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扎实有效地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实际问题。初步统计,(!)全体干部共解答群众法律询问89人次,了解并帮助解决群众法律诉求4个,接受群众意见建议3条。活动中,每名干部都坚持详细问、耐心听、认真记,形成了比较详细的下访情况记录,为更好地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广泛开展大接访活动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于5月10日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和现场接访活动,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依法治市办公室、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工科、法律援助中心等科室中心负责人、业务骨干和政治性强、业务水平高的执业律师参加了本次集中宣传和现场接访活动。活动围绕树立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良好形象,通过摆放看板、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突出宣传“诚信律师”品牌,宣传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在促进改革开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基层群众中的积极作用和突出业绩,受理群众对司法行政干部特别是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投诉,接受群众对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满意度。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建立开门接访制度

为认真负责、更加有效地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根据我单位职能和工作分工情况,在法律服务管理科设立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窗口,加挂了“形象树立年接访办公室”标牌,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一站服务,更好地方便信访当事人的诉求。实施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公开了领导干部接访的电话、地点、时间、领导姓名和职务,自5月12日开始,班子各成员都按要求在“形象树立年接访办公室”进行了接访,目前共接受群众来访11人次,均属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方面的询问,信访当事人对班子成员的接访处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五、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在建立开门接访制度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近几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对信访案件工作责任落实、过错责任查究、工作流程管理等相关机制进行了梳理整理和健全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信访工作由局长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负责,法律服务管理科分工负责,凡是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一律由纪检组立案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案件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坚持过错责任查究。对信访案件实施“包案负责制”,具体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坚持一查到底,不得推三阻四,不得敷衍了事,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如果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定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主要规范了对信访案件的回访工作,要求所有信访案件在送达处理决定后的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信访当事人的思想、认识、要求及处理意见落实等方面的情况,防止当事人思想波动,案件久拖不决,以更好地取信于民,树立起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六、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1、强力打造“亲和调解”服务平台。一是规范工作网络。积极建设“两线一窗口”,即“12348”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司法所“12348”热线和群众涉法诉求服务“窗口”,构筑好“亲和调解”基础平台。进一步规范“亲和调解”四大服务网络,即“12348”调解中心网络、镇(街道)“五位一体”服务网络、社区服务网络和农村片区调解中心,目前已建立社区调解中心19个、片区调解中心124个、行业区域性调委会4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完善“亲和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制定下发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联调联处、应急处置和激化案件责任查究等制度,层层分解了民调工作责任;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迅速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简单的民事纠纷在7日内办结,相对复杂的纠纷在15日内办结,易激化的纠纷立即受理,马上办理”;加强调度检查,先后召开司法所长例会5次,组织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调处活动3次,实地督促检查2次。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53起,成功化解741起,成功率达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