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自己
本人,女,生于X年Y月,系三原县××中学高三(4)班学生,虽一度想扬名于班级内外,但终因能力有限,仅平凡“小生”一个,可悲,可悲!不过,俗话说得好,叫什么“巾帼不让须眉”来着,凭着本人隔三差五的小伎俩,还是活得蛮有滋味的!
本人性格古怪,没有功底的一般人是吃不消的。什么,不信?唉呀,本人可是乖乖女,从来不说谎的,要不,听我说说吧!
在大多数老师眼中,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学生,班主任也因此将我与一个特能侃的同学调为同桌,还炫耀说她特意将爱说话的和不爱说话的放在一块。哈哈!这下可爽煞我了!她不知道,其实我是那种见别人没话,见同桌话没完的“新新人类”,更何况同桌又是一个“神侃”!瞧,自习课上,同桌一句不怎么好笑的话便引得我大笑不止,大有“笑不死不罢休”之势,那样子真叫人“惨不忍睹”。老师又调座位了,原同桌见到我便友好地打招呼,可我就是不理,冷得可以冻死人(有点夸张),哼,我们现在又不是同桌,我凭什么要和你说话?还是快去找现任同桌,让他见识见识我的“魅力”吧!你说这样的性格算不算古怪呢?
说起小伎俩,我都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别人我是不敢捉弄的,所以二哥便成了我的主要攻击对象。记得一次,我和同学因一件小事吵架,我因没面子,便躲在一边掉眼泪,二哥看到了(二哥和我同班),便过来替我解围,和那个同学打了起来,当时已经放学,我便飞快地溜回家对大哥说:“大哥,二哥和别人打架。”那委屈的神情,好像是二哥让他的“乖小妹”受到了奇耻大辱。不等二哥回来站稳脚眼,大哥便上前训了他一顿,二哥满脸沮丧,看着我说了句“还不是为了你”便回房了。看着二哥失望的样子,我虽然有点难过,但最终被捉弄人的乐趣所吸引,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不是说“自己人好欺负”吗?
别看我那么捣蛋,其实我也有善良的一面,有时会为了书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痛哭不已,有时会为了一首歌的歌词而伤感很久,噢,忘了告诉你,读书和音乐可是我的最爱,谁要是敢剥夺我读书、听音乐的权力,他准不想活了。
也许你会对我的性格不屑一顾,但我坚信“我个性,我精彩”,我的性格永远不会为谁而改变,我就是我!
怎么样,听我说了这么多,想和我做朋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