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年讲话稿
县委、县政府把今年定为作风建设年并召开动员大会,这充分说明县委、县政府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会议以后,局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今天,在这里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我主要讲四点: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前提是牢记责任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广大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第一要求,也是最大的政治责任。机关干部的精神状态好不好,机关作风实不实,服务效能高不高,直接关系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系到民政“十二五”规划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关系到能否抓住未来几年关键的发展战略机遇期。
牢记责任,就是要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近年来,民政事业进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做到了在党委政府大局中有地位、群众心目中有形象、部门配合有亲和力、同行之间有威信、系统内部有自信,强势民政的格局初步形成。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和共同奋斗,其中也凝聚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当前,我县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加快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要求也更高。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就是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三创”精神,破除一切阻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优先富民的思想障碍和体制弊端。机关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一股子闯劲,一股子拼劲,一股子韧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取得新的工作业绩。
牢记责任,就是要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发展是大计,能力是保证。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就是要想更多的办法,谋更好的策略,下更大的功夫,研究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种矛盾,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发展过程中、致富道路上遇到的各种困难,把发展的措施落实好,把发展的积极性调动好,把面临的压力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机关工作人员要始终牢记发展使命,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干能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发展的大舞台上施展才能,履行职责,争当服务发展的排头兵。
牢记责任,就是要营造服务发展的环境。民政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创建和谐社会工作中,责任越来越大,社会和谐了,发展环境才能好,创业者才能干事、才能成功、才能发展。作为民政部门,就是要把该放的政策放到位,该落实的事情办到位,该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关键是做好服务
服务是机关的基本职能,提高服务质量是机关作风建设的本质要求。刚才,黄书记在传达全县动员大会精神中,对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总的来说,我们民政局机关作风建设是好的,但机关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执行制度等方面也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我们要大兴服务之风、实干之风,力戒骄满,力戒空谈,力戒浮躁,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抓手,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服务要创新理念。要适应服务发展的新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搞好服务,对有利于破解发展难题,激活发展要素,给基层创造发展空间的事情,都要主动、积极、自觉地去做,能下放的权限尽量下放,能向上争的尽可能争取,帮助基层把各项政策用足用好。工作中要经常换位思考,多体谅基层困难。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坚持高效快捷“立即办”;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坚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坚持深入实际“上门办”;对一些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坚持创新思维“变通办”;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坚持不遮不掩“公开办”。
服务要落到实处。改进机关作风,贵在求实,关键是要把服务落到实处。在作风建设中,对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敢抓敢管,严格教育、严明纪律、严密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对先进典型要表彰奖励。要提高落实的效率。始终保持满负荷、快节奏的工作状态,努力形成“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良好氛围。
服务要让基层和群众满意。局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关注群众的安危冷暖,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亲民为上。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要充分尊重、吸纳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力求慎重决策,有情操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关心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要坚持安民为要。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注重从群众身边“鸡毛蒜皮”的事情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尤其要重视解决与民争利、扰民烦民的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是提高效能
提高行政效能,是推进科学执政、执政为民的关键。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等不得,也慢不得,提高行政效能理应成为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规范行政行为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内在要求。要建立和完善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相关制度,以制度保障服务效率的提高。
公开政务、公开承诺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提高行政效能要着力抓好“三公开”:一是办事公开。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等。二是热点问题公开。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公开,重点公开事权、财权、用人权等敏感问题。三是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逐步公开,增加透明度。
强化监督检查是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力保证。要坚持和完善让基层和人民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做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建设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