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惩制度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 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