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我初中的时候,有一阵子沉迷在安妮宝贝的世界里,《清醒记》也好,《再见薇安》也好,读了无数遍。我渐渐地沉迷在那颓废的空气里不能自拔了。瘦弱的面色苍白的女子涂着厚厚的烟熏妆,细长的手指还夹着一支女烟。这样的照片在当时是我的最爱。

听王菲的歌,听她在那儿用沙沙地然而又干脆的声音吟出平实却让人心醉的词句,有点气若游丝,于是,日复一日地,我开始厌世。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开灯,不睡觉,呆坐在床上,一整夜一整夜,我也开始喝酒,然而也以为很酷,全没有想到“有害健康”之类。

我想到过死,时时想,用小刀的刀片在手腕处划上一条又一条。有一次上学时,看见不远处一辆汽车呼啸而来,我想:只要拉一下油门,一切都可以结束了。然而我犹豫了一下,橘黄色的车灯划破了清晨微凉的空气,与我擦肩而过。马路上空荡荡的。我依旧平安地去了学校。我突然不明白生的意义,迷失在了安妮宝贝的文字里,迷失在了那流行的时尚空气里。

直到有一天,同年级的一个男生猝死。我突然觉得心头猛地一击,我看见他班上那些同学破碎的脸,他母亲绝望的哭声。全然没有想到,一个生命的离开会带来如此的悲伤。我也哭得站都站不起来。我想,刹那间我有点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而活。

我读到《我与地坛》,我读到三毛的《温柔的夜》和《万水千山走遍》,我读到仓央嘉措的诗集。那些经时光的淘洗留存下来的经典,那些曾经的时尚。

史铁生说:“死是一个最终会到来的节日。”他还说:“地坛这么大,每一平方米都有我的车辙,然而,有我车辙的地方也印着母亲的脚印。”三毛说:“那些失去亲人的痛苦,我愿意一人承担。”

我活着,不仅是为了自己,我活着,是为了在我熬夜的日子里急白了头的母亲,是为了在做手术晚上紧紧抱住我睡的父亲,是为了那些我朝夕相处的同学,是为了陌生人那友好的一笑。

不管时尚的指针指向哪里,不管颓废的风气还要流行多久,我的心里已点亮了一盏明灯,青春的迷惘和盲目将离我远去,我也将投身于那些早已过去的“时尚”,张爱玲也好,曹雪芹也好,苏轼、李白也好,就让这些来荡涤我的心灵,擦拭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