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皮革制品)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中国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中国_____,在_____登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英文,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合资经营“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_____和_____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_____只_____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