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报编辑部的管理,确保学报的办刊质量和编辑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依据《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和有关出版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xx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由xx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反映院内外教学科研成果的、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已获得内部资料刊号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
    第三条  学报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xx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反映职业教育研究的新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报编辑部设在科研设备处,是从事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机构,是学术科研机构。
第五条  学报编辑部由编辑人员4人组成。其中设主编一人,副主编一人。
    第六条  学报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全面主持学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作为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主编的工作职责
    主编对学报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遵守出版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正确的办刊方向;
    (二)主持制定编辑工作计划,确定年、期选题组稿重点;
    (三)抓好学报重点选题和栏目建设,强化学报特色,不断扩大学报在院内外的学术影响;
    (四)抓好审稿、定稿、发排、校对、出版发行等各项业务工作,切实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印刷质量,确保学报按期出版发行;
    (五)参与稿件的审读、编辑加工工作,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行使稿件终审权和发排批准权;
    (六)抓好编辑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理论学识水平高,编辑业务技术精湛,团结协作的编辑队伍;
    (七)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实行奖惩;
    (八)对学报经费开支、财务报帐、稿酬发放等负责审批;
    (九)合理安排编辑部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
    (十)及时处理和落实院党、政领导,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等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任务和事宜;
    (十一)协调处理好学报编辑部与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二)在学报的对外活动中代表学报进行活动,扩大学报的对外联系和交流。
       第九条  副主编的职责
    (一)处理日常行政和业务工作;
    (二)负责编辑部来往文件的收发、处理、保存以及印鉴管理;
    (三)负责编辑部文件的起草、报表的填发报送、来函回复和期刊的年度注册审验;
    (四)履行编辑职责,并负责对拟刊用稿件的复审,参与稿件终校;
    (五)对编辑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的检查督促,确保质量和进度;
    (六)负责编辑部会议的召集和会议记录工作;
    (七)负责编辑部的对外工作联系和接待。
    第十条  编辑工作职责
    (一)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学科的稿件审读,对文稿质量作出客观公正地评价,写出审读和处理意见;
    (二)对经审读决定拟采用的稿件写出推荐意见,向编辑部定稿会议推荐;
    (三)对定用稿件进行加工修改,确保文稿编辑质量符合编辑规范要求,使发排稿件达到“齐、清、定”;
    (四)做好校对工作,努力消灭差错;
    (五)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术活动,自觉阅读专业论著、期刊,及时了解科研、教学动态,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专业学科的选题组稿计划,有重点的组稿,努力开发优质稿源;
    (六)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和编辑业务,积极开展科学研  究,撰写专业论文和著作,总结编辑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编辑能力;
    (七)担任期刊责任编辑,履行期刊责任编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