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区域代理协议

甲方:北京宠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bn0810js1002

乙方:

签订地点: 北京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北京宠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

二、代理区域: 省(自治区) 市场。 (地区)行政区域内。

三、代理期限:XX年 月 日 —— XX 年 月 日。

四、代理价格:见北京宠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代理商价目单。

五、结算方式: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发货。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销售任务:

截止 XX 年 4月31 日(至合同截止时)乙方完成有效提货额(不含按特价提货部分的实际提货额,下同) 万元。

七、合作方式

1、 乙方以甲方区域代理的名义,在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的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并享受甲方的代理商提货价格。乙方完成当年提货任务的,年底甲方按照乙方的有效提货额的3%给予返利;超过提货额部分,返利5%;完不成提货额的,无返利。

2、 乙方签约的产品销售项目,应由乙方负责终端销售和售后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派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应提前7日内通知甲方。

3、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所代理产品在指定范围内进行特价优惠促销活动。

a) 经营方式,乙方自负盈亏。

b) 特价及赠送产品按实际价格计入乙方提货金额。

 

八、信誉保证

1、 乙方首次向甲方提货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作为信誉保证金。该款应直接交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附后),因乙方将该款交甲方经办人带回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负。

2、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的供货合同,如乙方不能履行售后服务责任,甲方将派人服务。甲乙双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给的有关证件。双方没有发生业务的,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的证件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九、技术服务

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正常提货后,即在技术服务方面自动享受甲方设立的销售甲方产品技术服务积分回报活动。乙方可凭所获得的技术服务积分换取甲方在技术培训、广告宣传、经营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如下:

1、技术服务积分的获取办法如下:

a) 按乙方所提货金数额的30%,获得甲方的技术服务积分(1元人民币=1分,下同);

b) 按照乙方不含按特价提货部分的实际提货额的5%,获得甲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c) 年底甲方根据乙方的年度销售业绩,奖励乙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a) 按照1元人民币购买1分的办法向甲方购买技术服务积分(购买积分费用不计入销售额)。乙方用现金购买的积分,本自然年度内可以用其他方式获得的积分换回本年度内购买积分所付出的现金,但乙方不得拿积分换钱,也不能转给第三方使用。

b) 乙方在本自然年度内获得的积分可以自动转到下一个自然年度继续使用。

c) 甲乙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时,乙方所获的技术服务积分自动失效,不能转给第三方使用。

2、当乙方要求甲方对某产品进行更换时,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因乙方造成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① 因保存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

② 有效期不足3各月的。

③ 产品包装严重损坏的。

④ 非甲方供应的产品。

⑤ 赠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