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她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这本书是她的代表作。故事讲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名叫尼尔斯。他有很多缺点:不喜欢读书,十分顽皮,经常捉弄家里的小动物。一天,他趁爸爸妈妈去教堂做礼拜,溜到农场玩耍,看到一个还没巴掌高的小精灵,他用捕虫网逮住了它,结果被小精灵变成了和它一样大的小人儿,还能通兽语。他四处寻找小精灵,想求它把自己变回去,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小精灵。这时,尼尔斯看到家里的雄鹅莫顿准备跟随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莫顿飞走,结果由于意外被雄鹅带到了天空,跟随大雁一起开始了旅行。

沿途,他们认识了好些小动物,也遇到了很多危险,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勇敢救了很多小动物。这些故事精彩纷呈,看得我简直入迷了,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深夜遇险”——大雁们脱险的故事。大雁们停在草地上,领头大雁阿卡去探路,不幸遇上了狐狸斯密尔,狐狸飞快地扑了上去,掐断了它的翅膀,尼尔斯勇敢地抱住了狐狸的尾巴,用随身带的小刀狠狠扎了它的屁股,狐狸痛的丢掉了大雁,大雁趁机飞走了。尼尔斯和狐狸兜起圈子,爬上了树,狐狸在树下等着尼尔斯想抓住他,等着等着呢,狐狸睡着了,雄鹅莫顿救走了尼尔斯。大雁们对尼尔斯感激不尽,从此他和大雁们成了好朋友。

有一章——“新来的看门狗”也很有趣。狐狸斯密尔想捉一只母天鹅做晚餐,尼尔斯一边大喊提醒天鹅,一边将狐狸引到了狗窝前。气急败坏的狐狸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忘记了狗的存在,被蹿出来的狗叼到了狗窝里。他呀,只好乖乖的做了一只“看门狗”。哈!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还有“鹤之舞表演大会”、“小灰雁”,“瑟姆兰花园”等也描写的非常精彩。看着看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幅幅优美的风景,耳边仿佛听到了鸟儿们悦耳的鸣叫……

在惊险又快乐的旅行中,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最后,当尼尔斯知道妈妈因为日夜思念自己病倒了,人变得消瘦憔悴,决定回到家里。他变回了原来的大小,而且成了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男孩。

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不仅让我收获了许多快乐,了解了瑞典的历史和地理知识,同时给了我很多启迪:要做一个有爱心、勇敢,智慧的孩子。每个人都要爱护动物,与之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美好。特别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快乐还是孤单,家都是最温暖的地方,我觉得和爸爸、妈妈,弟弟在一起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