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

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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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āng ㄗㄤ

正文・酉集中貝部共21画
康熙字典

正文 ・酉集中

貝部

21画

U+8D13

贓

赃

贓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酉集中 部首:貝部

武英殿刻本: 第2901頁,第13字

同文書局本: 第1213頁,第2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90頁,第1字

音《廣韻》:則郎切;《集韻》、《韻會》、《正韻》:兹郎切,𡘋音臧。
《玉篇》:藏也。
《廣韻》:納賄曰贓。

例又,通作臧。
《前漢・尹賞傳》:其羞辱甚於貪汙坐臧。

注解

〔贓〕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中,康熙部首是貝部。

〔贓〕字拼音是zā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貝、臧。

〔贓〕字造字法是形聲。左形,右聲。本义是贓物。

〔贓〕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āng] ⑴ 盗窃、贪污所得的财物。⑵ 贪污;受贿。⑶ 藏。

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给力宝典整理。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