讁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例《廣韻》同「謫」。
《小爾雅》:責也。
《詩・邶風》:室人交徧讁我。〔傳〕責也。〈周語〉:秦師必有讁。〔註〕猶咎也。
《前漢・武帝紀》:發責吏穿昆明池。〔師古註〕吏有罪者,發而役之。
音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例又,《集韻》:通作適。
《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
《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
《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注解
〔讁〕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上,康熙部首是言部。
〔讁〕字拼音是zhé,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訁、適。
〔讁〕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é] ⑴ 同“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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