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音《唐韻》、《集韻》、《韻會》𡘋力錦切,音懔。
《說文》:賜穀也。从㐭、从禾。〔徐曰〕公稟賜之也。
《廣韻》:與也。
《增韻》:供也、給也、受也。
《禮・中庸》:既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
《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音又,《唐韻》、《集韻》、《韻會》𡘋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
《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例又,水名。
《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音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例《韻會》:俗作禀,非。
注解
〔稟〕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午集下,康熙部首是禾部。
〔稟〕字拼音是bǐng,上下结构,可拆字为㐭、禾。
〔稟〕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bǐng] ⑴ 同“禀”。
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给力宝典整理。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