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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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àng ㄔㄤˋ

正文・丑集上口部共11画
康熙字典

正文 ・丑集上

口部

11画

金

U+5531

唱

𪛋

唱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 第448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193頁,第21字

標點整理本: 第121頁,第9字

古文: 𪛋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尺亮切,音厰。
《說文》:導也。
《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
〇〔按〕〈樂記〉今本作倡。

例又,《廣韻》:發歌也。

例《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注解

〔唱〕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上,康熙部首是口部。

〔唱〕字拼音是chà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口、昌,五行属金。

〔唱〕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昌声。“唱”字经传以“倡”为之。本义是领唱。

〔唱〕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chàng] ⑴ 依照乐(yuè ㄩㄝˋ)律发声⑵ 高呼,大声叫⑶ 歌曲⑷ 古同“倡”,倡导。⑸ 姓。

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给力宝典整理。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